本標準是GB/T24000系列中的一項標準。
本標準等同采用ISO14001:2004《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》
本標準代替GB/T24001-1996。
本標準與GB/T24001-1996的主要差異為:
——名稱中的“環境管理體系 規范及使用指南”改為“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”。
——本標準對作了下列修改:
l 增加了對審核員、糾正措施、文件、不符合、預防措施、程序、記錄等7個術語的定義。
l 術語“環境表現(行為)”改為“環境績效”
l 對持續改進、環境影響、環境管理體系、環境目標、環境績效、環境方針、環境指標、內部審核、組織、污染預防等10個術語的定義作了編輯性修改。
——對要素作了下列修改:
l “目標和指標”和“環境管理方案”合并為“目標、指標和方案”;
l “組織機構和職責”改為“資源、作用、職責和權限”;
l “培訓、意識和能力”改為“能力、培訓和意識”;
l “環境管理體系文件”改為“文件”;
l “檢查和糾正措施”改為“檢查”;
l “監測和測量”分解為“監測和測量”和“合規性評價”;
l “不符合,糾正和預防措施”改為“不符合、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”;
l “記錄”改為“記錄控制”;
l “環境管理體系審核”改為“內部審核”。
本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是資料性附錄。
本標準由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中國標準化研究院、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、華夏認證中心、中國質量認證中心、方圓標志認證中心、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、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、海爾集團、廣州本田汽車有限公司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范與華、李燕、王順祺、劉克、陳全、張天柱、黃進、糜建青、史春潔、陳建偉
本標準1996年首次發布,2005年第一次修訂。